不甘遭呂宗恩性侵的陳女(右)和佩佩出面控訴呂的惡行。(服飾經本報變色處理)黃霖煙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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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女爆遭迷姦 網上千人討伐 型男反控誣告







【羅國甫、徐筱嵐╱台北報導】台北縣一名年輕貌美的陳姓女子,上月與男友吵架後,到認識年餘的男網友家訴苦;不料竟被這名原本溫柔體貼的型男網友灌醉。陳女醒後發現被強姦,還遭拍下體特寫照。她憤而在網路公布被害經過,結果獲一千三百人同聲「討伐」這名網路男蟲,其中有五名女子並挺身表示亦遭狼吻,還有人被迫肛交。







交友陷阱

陳姓女子日前報警,警方已將這名網路男蟲呂宗恩(二十四歲,台北縣蘆洲人)函送法辦,並將調查是否還有其他被害人。不過,在YAHOO!奇摩家族已有一個「虛偽、假人的網路帥哥家族」,專門踢爆呂宗恩拐騙性侵女網友。

對於女網友集體指控,呂宗恩昨接受《蘋果》訪問時全盤否認,並表示已控陳女誣告。他說,他在網站認識許多女生,也交過很多女友,但強姦、拍裸照都是子虛烏有。呂宗恩說,他的確認識陳女,但是對方主動帶酒到他家一起喝,兩人發生過親密關係,事後女子向他要二十萬元,逼他簽本票,他懷疑陳女串聯別人對他仙人跳。陳女則否認有向呂宗恩要錢,指呂完全是亂說。

遭六女指控性侵的呂宗恩,四年前起以日本漫畫《孔雀王》作者荻野真為化名,在YAHOO!奇摩交友架設網頁,由於他外表帥氣,曾參加TVBS-G《兩代電力公司》節目網路美型男單元,且擅長噓寒問暖,贏得不少女網友青睞。

報案的陳姓女子(二十二歲)高挑美豔。她向警方表示,她一年前在網路上認識呂宗恩,見過六次面,由於呂風趣幽默,而且相當有禮,她印象很好,兩人常在網路上談心。











失身後遭強拍裸照

陳女表示,上月十九日她和男友吵架後,因心情不佳,找呂宗恩聊天,呂騎車載她回蘆洲住處一起喝酒。不料酒後她感到昏昏沉沉便睡著,醒來後卻發現全身赤裸、下體疼痛,而呂宗恩竟拿著相機朝她下體猛拍,她嚇得趕緊阻止,強迫呂將照片刪除。

陳女說,由於事發突然,她茫然地回到家中後,覺得一切應只是意外,不料呂宗恩從此失去聯繫。她心有不甘,將自身經歷寫在網頁上,意外獲得許多女網友迴響,其中有五人表示也曾遭呂宗恩拐騙性侵,她憤而在上月二十二日報案。

《蘋果》昨訪問到另五名被害女子,她們都表示被呂宗恩俊俏外表及常噓寒問暖而吸引,她們與呂在網路上短則交往一個月,最久達三年,但都慘遭性侵,有些人並與陳女一樣,遭呂拍攝下體特寫,且呂得逞後就避不見面。她們擔心遭家人責難,都選擇隱忍沒有報案。

今年剛從大學畢業的「佩佩」(二十二歲)表示,她今年七月在YAHOO!奇摩認識呂宗恩,上月某晚,呂宗恩表示自己心情不佳,約她到他家喝酒;她心想喝完酒就離開,不料喝到一半意識昏沉,隔天她因下體、肛門疼痛驚醒,她質問呂宗恩:「到底怎麼回事?」呂僅回答:「我其實很喜歡妳,對妳很有感覺。」事後卻避不聯繫。











證據不足恐難成案

另名在酒店上班的被害女子小妤(二十五歲)也在上月受害,她是今年二月在YAHOO!奇摩認識呂宗恩,上月間呂一樣以「我心情不好」的哀兵政策約她喝酒,她心軟答應,不料在外喝酒後她覺得心悸,想要回家,卻遭呂強押上車回蘆洲住家,呂趁她全身無力性侵她。當時她以為是自己喝多了,沒想到網路上竟有許多人大肆「討伐」呂宗恩,她才知呂的真面目。

律師顏文正指出,本案中男方若有下藥迷姦,即構成《刑法》強制性交罪,可處三年以上、十年以下徒刑,但因事過境遷,證據湮滅,除非女方能以錄音方式蒐證,否則恐難成案。律師莊秀銘則認為此案在法律上很難認定是感情糾紛或性侵,他呼籲性侵害被害人要在第一時間報案,透過驗傷、採集體液、檢測藥物反應、搜索嫌犯等程序保全證據,才能將惡狼定罪。











張貼網路男蟲網站

◎男蟲黑名單

網址groups.google.com/group/malebugs

受害女子提供自身受騙經驗,並公開男蟲網路暱稱、特徵及長相。

◎恨男人或女人救星網站

網址manhaters.com或womansavers.com

受害女子公開網路男蟲資料,並提供評語,呼籲其他女性勿受騙。

◎真正約會者網站

網址truedater.com

由會員評價見過面的男性網友,將其分為「優質情人」或「謝謝再聯絡」兩類。

資料來源:《蘋果》資訊研究組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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